督查质控办工作职责
第1条:督查质控办公室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质量管理的收集、反馈和分析评价工作。
第2条:定期修订《医院质量管理与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》,并据此开展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的统计、分析和评价工作。
第3条: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例会,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,整理、编制《质量考核简报》,并及时下发全院,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依据。
第4条:强化科室质管小组工作。
第5条: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。
第6条:负责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的收集、反馈工作,并定期编发分析报告。
第7条:负责督导医院OA下发的文件的查看工作。
第8条:负责院长即时性工作安排、督导落实情况并反馈上报。
科室电话:0476—4300065
科室楼层:门诊楼六层(行政区)